行政许可及保留的审批、核准、审核和正常业务管理项目情况表
序号: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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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|
建设工程规划审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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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机关 |
市城市规划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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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定依据(法律、法规、规章)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 《广东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〉办法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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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发证照名称 |
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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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程序 |
1.申请者持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向我局提出申请;2.我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;3.申请者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, 征求有关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意见后,由我局审定其设计方案;4.申请者按审定的设计方案,报送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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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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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应提供资料 |
1.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文件;土地公属证明;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;2.经我局审批同意的方案报建图及方案审批表各一份;3.已填好的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(硬表一份,软表一式四份);4.建筑施工报建图4份(包括场地设计平面图、基础设计图、各层平面图、立面图、剖面图、大样图,并应符合国家制图规范要求及建设部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》要求);5.涉及有关专业管理的,按有关规定附送各专业部门的审核意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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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时间 |
二个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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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办结时间 |
25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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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 |
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工程投资总额4%收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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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依据 |
粤价[2003]106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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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实施公示 |
是 |